行政区划变更的,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日期:2022-01-13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定:“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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