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3-04-07

答: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员工体检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下一篇: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