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24-04-29
可以。
贵公司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即可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如果贵公司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提供进口商相关证明材料也可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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