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4-06-1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附件第十三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接受捐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作为进项税的抵扣凭证?

下一篇: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