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信息?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7-05

答:若发生税源信息变更,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选择所属年度,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自动带出已有土地、房屋信息,点击【基本信息】,弹出基本信息界面,可以修改土地/房屋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应税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可变更土地/房屋应税明细,点击【提交】税源修改成功。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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