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4-08-28
《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规定:“三、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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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