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24-10-29

答: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改签费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11月起旅客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下一篇: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我们在9月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9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三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