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25-06-26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下一篇:员工上岗和转岗培训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