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5-09-26
答: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需要什么资料?
下一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地点、缴费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期限如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