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扣缴义务人之前已下载更新获取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后来纳税人又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作废了,扣缴义务人如何能更新到扣缴端中?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6-01-05

答:方法一:扣缴义务人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立即下载】按钮获取扣除信息。

方法二:扣缴义务人重新点击【下载更新】-【指定人员】,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扣缴端如何进行注册?

下一篇:扣缴端打印完税证明显示的是更正前的数据,是否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