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6-04-24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二)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4.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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