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6-04-24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以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下一篇:增值税法实施后,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