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
日期:2026-08-07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规定:"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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