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涉税鉴证
纳税评估
税务顾问
税收策划
税务培训
税务代理
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财税工具
个税计算器
财税问答
税收法规库
加入勤实
联系我们
0871-65733455
财税工具
个税计算器
财税问答
税收法规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7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1998-03-05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再征收入库。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