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涉税鉴证
纳税评估
税务顾问
税收策划
税务培训
税务代理
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财税工具
个税计算器
财税问答
税收法规库
加入勤实
联系我们
0871-65733455
财税工具
个税计算器
财税问答
税收法规库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撤销1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
国经贸技术〔2001〕1036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01-10-12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0年评价结果,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工程机械企业集团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彩虹电子集团公司、邮电部成都电缆厂、新疆锂盐厂、佛山电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中国扬子石油化工公司等9家企业技术中心不合格。青海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调整重组,申请注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关于调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决定撤销上述1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