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1〕31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1-03-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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