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1〕78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1-1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序号

中文船名

英文船名

建造完工

时间

船龄(年)

船型

载重吨

船籍

名义所有人

实际所有人

1

泰兴

TAIXING

19979

10

杂货船

22200

中国香港

TAIXING MARITIME COMPANY LIMITED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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