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2-03-2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