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3-08-0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