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4-03-03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0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3月3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