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5-09-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9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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