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

全文废止    发文日期:2015-12-01

注释: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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