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6-05-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 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29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下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显示器件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