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7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6-08-29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现将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原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每日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纳税人端系统维护工作,由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负责。
  三、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29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