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8-0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2.中国航天基金会
13.南都公益基金会
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6.凯风公益基金会
17.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19.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0.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21.中国癌症基金会
2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2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25.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27.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28.爱慕公益基金会
29.中国医学基金会
30.兴华公益基金会
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
32.智善公益基金会
3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4.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35.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37.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3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40.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4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43.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原中远慈善基金会)
4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45.开明慈善基金会
46.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47.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
48.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49.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50.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
5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52.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53.中华艺文基金会
54.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55.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6.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57.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原德康博爱基金会)
58.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59.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60.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61.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62.华阳慈善基金会
63.华润慈善基金会
64.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65.顶新公益基金会
66.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
67.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
68.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69.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70.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71.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72.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
73.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74.中华志愿者协会
75.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76.东润公益基金会
7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78.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79.华盛绿色工业基金会
80.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
8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82.田汉基金会
83.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8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85.顺丰公益基金会
86.中国电影基金会
87.健坤慈善基金会
88.善小公益基金会
89.中山博爱基金会
90.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
91.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92.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93.增爱公益基金会
94.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9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97.宝钢教育基金会
98.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0.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101.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102.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10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104.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105.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
106.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107.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108.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109.中华慈善总会
110.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
11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112.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113.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11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15.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11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7.中国孔子基金会
118.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19.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120.致福慈善基金会
121.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122.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12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124.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
125.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
126.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127.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128.泛海公益基金会
129.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130.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131.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132.万科公益基金会
133.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134.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135.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136.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137.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138.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139.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140.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41.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142.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
143.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144.韬奋基金会
145.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146.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147.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14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149.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150.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151.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152.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153.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154.中国绿化基金会
155.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156.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157.民生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158.杏林医疗救助基金会
159.启明公益基金会
160.周培源基金会
161.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16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163.青山慈善基金会
164.中国扶贫基金会
165.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166.巨人慈善基金会
167.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68.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
169.中华诗词发展基金会
170.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8年5月2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