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7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8-06-05

  《关于修订1986年5月16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1999年11月18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的修订协定的附加议定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7年6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正式签署。中瑞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按照《议定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议定书》于2018年4月4日生效,适用于2016年6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收入。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5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