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

全文废止    发文日期:2018-07-11

注释: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