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4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18-12-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4日

发文单位: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