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A版的通知

税总函〔2021〕39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1-03-1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进出口税则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1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100.16.92.60)“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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