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1-04-26
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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