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1-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21年3月11日在多哈正式签署。中卡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议定书》于2021年8月24日生效,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收入。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9月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