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交运规〔2021〕7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1-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