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2A版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20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2-02-2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2022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了同步转版,结合进出口税则及海关商品编码等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2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100.16.92.60)“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2月2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