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3-07-30
现将第二批适用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企业,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8号)第十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
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7月30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