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3-09-15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为扎实做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上报省政府审核的相关准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于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来信请邮寄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56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邮编650021。

二、邮件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nswsbc@163.com邮箱。

三、电话及传真方式。电话:0871-63639177,传真:0871-63649355。


附件: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pdf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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