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6-01-13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3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上一篇: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