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6-01-14

 现将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4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上一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