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纳入试点推广范围的纳税人如何接收数电票?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6

答:未纳入试点推广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数电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数电票。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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