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征收印花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4-06-1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规定:“三、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7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上述文件第三条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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