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4-06-1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 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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