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7-22
新电局进入财务报表申报界面系统提示:“您选择的所属期内的会计制度备案中的“报送期间”和“会计报表类型”时间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并维护数据!或提示“您选择的报送期间、报送所属期间与备案情况不匹配,请重新选择或修改备案。”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申报财务报表时报送期间为“季报”,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时会计报表“报送期间”选择为“月报”导致。建议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对已备案信息点击编辑,修改报送期间为“季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下一篇:新电子税务局如何网签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