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7-22
答: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三方协议签订。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三方协议签订】。
(2)【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签协议】。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首次签订或需要新增三方协议的,点击【新增】,填写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缴款账号等信息。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确认无误,点击【提交验证】,验证通过后则新增成功并可以正常使用。若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对应的存款账户还未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在验证成功界面可点击【确认存款账户】,系统会根据签订的协议信息同步到账户账号报告》,纳税人需进行确认并报送,如未按要求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税务机关会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同时该行为也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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