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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5号
发文日期:2005-05-26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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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西等省煤炭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财税〔2004〕187号
发文日期:2004-12-13
山西、内蒙古、青海省(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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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东北老工业基地部分矿山油田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财税〔2004〕146号
发文日期:2004-09-13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资源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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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817号
发文日期:2004-06-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简化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对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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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财税〔2003〕119号
发文日期:2003-06-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反映,现行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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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
国税函〔2002〕1037号
发文日期:2002-12-10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请示》(吉地税发〔2002〕1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